
2021年度“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”項目啟動實施
2.2021年度“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”項目申請注意事項
第二條?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。
第三條?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評審工作將本著“公開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則進行。
第四條?獎勵對象分A、B兩類。
1.A類為在外學習人員,具體要求為:
(1)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效護照;
(2)正在國外攻讀博士學位二年級及以上的人員;
(3)報名時年齡不超過40周歲;
(4)品學兼優。
2.B類為擬回國工作人員,包括應屆博士畢業生和即將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員,具體要求為:
(1)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效護照;
(2)應屆博士畢業生: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在國外取得博士學位并計劃回國工作的人員。報名時年齡不超過40周歲。
即將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員:在國外取得博士學位后繼續作博士后研究、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完成博士后研究、計劃回國工作的人員。報名時年齡不超過45周歲。
(3)已確定回國工作。
(4)品學兼優。
3.每位申請人同年度只能申請其中一類。
第五條?不受理曾獲得該獎學金、享受過或正在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人員的申請。
第六條?獎勵規模為650人,其中A類600人(含“特別優秀獎”不超過20人),B類50人。
第七條?實行網上申請。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于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20日登錄國家留學網“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管理系統”(http://yxzfs.csc.edu.cn)按要求提交電子材料。為保證評審工作的順利進行,請申請人同時按要求向我駐外使(領)館提交完整掃描電子版申請材料,具體受理時間以各駐外使(領)館通知為準。
第八條?各駐外使(領)館對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和初審,并將推薦人選名單及初審情況總結于2022年2月28日前報送國家留學基金委,不需寄送紙質申請材料。
第九條?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對推薦人選材料進行評審,并將評審結果報教育部批準后,通知各有關駐外使(領)館。
第十條 A類獎學金數額標準為每人6000美元,特別優秀獎為每人10000美元。B類獎學金數額標準為每人10000美元。
第十一條?本辦法解釋權歸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。
本年度有A、B兩個類別,每個申請人只能選擇其中一個類別,請認真對照實施細則申報要求,結合自身情況選擇申報。需特別注意,以下情況不予受理:
1.曾獲得該獎學金;
2.享受過或正在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。
二、申請過程
1.館區選擇:申請人需認真選擇所屬館區。如選擇錯誤,所在館區將無法接受申請材料,則為無效申請。
2.申報時間:網上提交申請材料的起止時間為北京時間2021年12月20日0時至2022年1月20日23時59分,申請人需考慮時差,務必在此時間段內成功準確上傳所有材料。如有館區單獨規定報名時間,請以該館區規定為準。
根據往年情況,在截止時間前幾天可能會出現高峰期,系統堵塞,建議盡可能提前做好網申工作;截止時間過后,將無法再進行任何網上申請、提交材料、修改信息等操作。
三、材料清單
請按照下列要求準備網申材料,并按清單順序準備掃描材料:
(一)?A類申請人提交材料列表
1.必交材料
(1)《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申請表》。申請人需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(http://yxzfs.csc.edu.cn),按要求如實填寫網上申請表、上傳材料并確認無誤后,可按系統提示完成網上提交、打印并本人簽字。
申請表中的有關欄目應視實際情況和項目要求進行填寫,如無相關情況,請填寫“無”(如工作經歷)。申請人提交的掃描版申請表應與網上報名信息內容一致。網上申請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。
(2)護照首頁。指包含姓名、出生日期、照片、護照號、護照有效期等內容的護照信息頁。
(3)博士研究生在讀院校注冊證明、學習有效證明。在讀院校注冊證明須明確學習起止時間,預計畢業或答辯時間。如在讀院校注冊證明為非英語的其他語種,請在上傳原件的同時,另附漢語翻譯件。
(4)最高學歷、學位證書復印件。
(5)研究課題。
2.選交材料
(1)代表性成果材料。至多兩份代表性成果的封面、目錄、正文第1頁,以及1000字以內的中文摘要。
(2)學術會議邀請函。
(3)導師推薦信。如您希望上傳導師推薦信,請注意導師推薦信出具時間需為2021年,由導師用帶有就讀學校抬頭的信紙打印并簽名。
(4)本人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附件。
(二)B類申請人包含應屆博士和博士后。
B類中應屆博士需在A類提交的材料基礎上,增多一項必交材料“與國內單位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協議”即可。
B類中博士后提交材料列表如下:
1.必交材料
(1)《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申請表》。申請人需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(http://yxzfs.csc.edu.cn),按要求如實填寫網上申請表、上傳材料并確認無誤后,可按系統提示完成網上提交、打印并本人簽字。
申請表中的有關欄目應視實際情況和項目要求進行填寫,如無相關情況,請填寫“無”(如國外導師信息)。申請人提交的掃描版申請表應與網上報名信息內容一致。網上申請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。
(2)護照首頁。指包含姓名、出生日期、照片、護照號、護照有效期等內容的護照信息頁。
(3)在外博士后研究證明復印件。
(4)最高學歷、學位證書復印件。
(5)研究課題。
(6)與國內單位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協議。
2.選交材料
(1)代表性成果材料。至多兩份代表性成果的封面、目錄、正文第1頁,以及1000字以內的中文摘要。
(2)學術會議邀請函。
(3)導師推薦信。如您希望上傳導師推薦信,請注意導師推薦信出具時間需為2021年,由導師用帶有就讀學校抬頭的信紙打印并簽名。
(4)本人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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