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源丨募格學術整理自江西農業大學研究生院、澎湃新聞、南方日報等
近日,江西農業大學研究生院發布公告稱,一位于2013年12月獲江西農業大學法學碩士學位的學生,因其碩士學位論文存在“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”的作假行為,校方決定撤銷其碩士學位,注銷其碩士學位證書。
經過查詢發現,翟某某論文幾乎全文照抄另一名研究生劉某某的畢業論文,甚至連致謝都相同。
據悉,劉某某于2012年12月參加的碩士論文答辯,其論文還被收錄進了當年(2012年)的中國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。
而抄襲者翟某某于2013年11月完成碩士論文,并且該論文同樣進入了當年(2013年)的中國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。
把兩篇論文下載下來做對比會發現,全文一模一樣。更夸張的是,連致謝部分都是全文照抄,只更改了指導教師的名字。
(下圖左側為劉某某碩士論文,右側為抄襲者翟某某的碩士論文)
首先看目錄,兩篇文章完全一樣。
摘要部分也完全一樣。
正文也完全一樣。
夸張的是致謝除了更改了指導導師名字外,也幾乎一字不差。
可以說是相當惡劣的學術抄襲事件了。
對此,盡管時隔了10年之久,江西農業大學還是決定撤銷翟某某的碩士學位。
原文如下:
據教育部官網,《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4號)第七條規定:學位申請人員的學位論文出現購買、由他人代寫、剽竊或者偽造數據等作假情形的,學位授予單位可以取消其學位申請資格;已經獲得學位的,學位授予單位可以依法撤銷其學位,并注銷學位證書。取消學位申請資格或者撤銷學位的處理決定應當向社會公布。從做出處理決定之日起至少3年內,各學位授予單位不得再接受其學位申請。
據學校官網,江西農業大學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》(贛農大發[2013]31號)第六條規定:學位申請人員的學位論文出現購買、由他人代寫剽竊或者偽造數據等作假情形的,學校可取消其學位申請資格;已經獲得學位的,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可根據相關規定撤銷其學位,并注銷學位證書。取消學位申請資格或者撤銷學位的處理決定向社會公布。從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至少3年內,學校不再接受其學位申請。
存在上述作假行為的學位申請人員,若為在讀學生,學校將視情況輕重給予推遲申請學位、取消其申請學位資格直至開除學籍等處分;若為在職人員,學校在給予相應處分的同時,通報其所在單位;若為江西農業大學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,學校將根據《江西農業大學學術道德規范》(贛農大發[2009]59號)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。
高校論文倒查!動真格了
盡管時隔10年,但學校依然做出了處罰。這可能與前段時間科技部要求的“關于開展論文學術不端自查和掛名現象清理工作的通知”有關。
4月27日,科技部辦公廳印發“關于開展論文學術不端自查和掛名現象清理工作的通知”,清查對象為2018年以來發表的學術論文。
同時,?全國多所高校提出“徹底清理學術不端問題論文存量”。
科技部此次嚴打學術不端、倒查五年,且將掛名亂象作為整治重點,可謂態度鮮明、動了真格。
這也意味著,已畢業的研究生并不是畢業了就沒事了,對于學術不端現象,各大高校零容忍態度越來越明確。
對抄襲零容忍
曾有不少讀者給我們留言表示,自己在看文獻的時候看到過兩篇一模一樣的論文,也有人表示自己的SCI論文曾被【翻譯式】抄襲過。
現在,面對這些抄襲論文,越來越多的高校加入嚴抓嚴打的隊伍。
珍惜學術羽毛,不觸碰學術不端紅線,需要大家共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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